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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必须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一般来说...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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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银行帐户来执行,也可以考虑对人采取拘留等措施。 在这个角度上,对抗不是办法。 2、如果原判决有明确的探视方法,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就探视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你得另行起诉先。 3、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但得提供具体的证据证明对方不利于孩子变更的可能性才大一些。
抚养子女属于宪法层面规定的公民义务,该义务的履行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夫妻之间必须相互配合,才利于完成抚养子女的义务。夫妻二人进行合作,各承担一部分抚养义务,属于夫妻义务的一部分。因此,夫妻中的一方有要求对方协助自己完成抚养的权利,另一方有配合对方抚养的义务。这是夫妻之间的协助抚养请求权,该权利应当属于亲权的另一种,而非配偶权。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抚养协议,该协议即是夫妻之间协助抚养请求权的行使。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间因婚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告消灭,但婚姻关系解除的效力并不延伸至亲子关系,仅就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看,与离婚前并无二致。因此,子女父母之间的协助抚养请求权因此继续存在,并不随配偶权而消灭。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仍有权请求另一方协助自己的抚养行为,包括精神上和财产上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父母中的一方,完全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自己的协助抚养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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