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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儿媳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配偶是法定继续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首先,作为你父母亲的房产上的拆迁房,你父母亲有权利将安置房分配给谁,有全部的支配权; 2、其次,你父母亲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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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提醒您一个问题,您父亲出钱买的房子因为有您哥名字,所以您哥哥也是产权人之一,属于他的份额依法也是遗产。 2、不用这么麻烦,您父母和您哥的妻子、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四人一起做继承公证,您嫂子和您侄子放弃继承您父亲出钱买的那套房子中属于您哥哥的份额,您父母放弃继承您哥自己买的那套房子,然后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就解决了。 3、有必要提醒您,您哥哥先于您父亲去世,如果您父亲以后不在了,您侄子依法能代位继承您父亲的遗产,所以如果您父亲不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您侄子的,建议也顺便立遗嘱。
如果你父母对这套三居室未约定财产归属并且你父亲未立遗嘱,那么,该房通常应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50%属于你父亲遗产,应由你父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包括:你祖父母、你母亲和你们姐弟四人等)共同继承,该房属于你们全体法定继承人共有,在此情形下,你母亲如想立遗嘱将该房给三个女儿,应征小儿子同意,否则,可能会导致该遗嘱无效。
儿子去世儿媳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配偶是法定继续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分割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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