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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需要承担物品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法律规定: 第四十五条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小。被胁迫不得不参加犯罪的才是胁从犯,如果是被人引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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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递成“慢递”,未按规定的期限延误送达,理应赔偿损失。 2、货物毁损、丢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二) 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3、少报多收应当退款。 4、霸王条款当属无效。 如快递公司提供的格式《快递递送合同》中规定:“公司送货至指定地点时,如托运人或指定的签收人不在,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公司无关。”若因代收发生消费者实际未收到货,快递公司理应赔偿。 5、“保价”未尽告知义务,快递丢失,公司应负主要的责任。
赔偿责任。快递员丢失了快件,快递公司,一般都会按比例扣罚快递员的一部份工资。
《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邮政部门或快递公司在承运顾客物品时,如发生损坏丢失的情况,保价物品按保价金额赔偿,如果物品没有保价,普通邮件按每公斤不超过20元赔偿,快件按邮件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服务费用的5倍。仅按《邮政法》规定标准赔付,最多不超过邮资10倍(200元)。依据《邮政法》相关规定,某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无权援用《邮政法》中规定限制赔偿责任。这就得好好查清是对于邮件丢失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及该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规定要有过错的人赔,但就算赔,也是公司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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