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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操作指引》第1条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使用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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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是: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2、涉外民事纠纷; 3、知识产权纠纷; 4、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5、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小额诉讼案件的上诉和再审:不得上诉:实行一审终审。小额诉讼案件的再审:管辖法院: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规定的事由(即通常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根据新民诉法,该标的是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2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6769元,根据这个标准,也就是说标的额应该在一万四千元左右。随着每年数据的更新,会有不同变化。各个省份也会有一定幅度的变化,比如说湖南省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028元,那么百分之三十就是12008元。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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