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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高温补贴一般是计入了劳动者的当月工资报酬当中,但要是加上了这个高温补贴之后,当月的工资报酬也没有达到了标准的话,...
夏季高温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所得税福利费的范围,企业按标准支付的夏季高温津贴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在个人所得税中,员工取得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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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广东省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对于每年5个月的高温津贴是否需要纳税?广州地税表示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同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用人单位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发放的高温补贴均需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工资、工资收入是指个人因工作或雇佣而获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年末工资、劳动红利、津贴、补助金以及与工作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错误饮食补助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行[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收税务的错误饮食补助,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在公共城市、郊外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饮食,确定需要在国外饮食的,根据实际错误饮食数,按规定的标准接受的错误饮食数,按规定的标准接受的错误饮食费。部分公司以错误饮食补助的名义支付给员工的补助金、补助金应当包括当月的工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员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政企业[2009]242日)规定,企业向员工发放的节日补助金,未统一饮食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助金,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根据上述规定,午餐补贴属于与员工工作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收入,属于工资和工资收入。这个收入不是不征税的误食补助,也不是免税补助金、补助金、免税生活补助费等免除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因此,员工午餐补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集体奖金以实物和现金分发给个人,个人得到的奖金属于与工作和雇佣有关的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的集体奖金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应当与当月工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集体奖励不发给个人的,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免费旅游方式提供营销人员个人奖励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日)规定,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公司对营销业绩突出行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其中,企业员工享受的这种报酬,应与当期工资合并,按工资、工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其他人员享受的这种报酬,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按劳务报酬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应的人也必须将免费旅行等收入纳入当月工资收入支付个人所得税。
补贴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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