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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我在租赁的房屋里做饭,忽然塑料天花板掉了下来,砸伤了额头,还缝了针,找房东索赔,房东说是意外,不是他的责任,请问,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会,认定有三份,工厂一份,个人一份,劳动局有一份。首先去当地劳动局确认是否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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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来说不建议您采取拿东西这种方法,你这样公司可能会报警的,告你盗窃或侵占,实际情况也很可能被认定为盗窃或侵占,如果数额较大,可能是犯罪,倒把自己坑了。 法律上有种情形,叫做自力救济,是通过自己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权利,这是合法的。 具体方式为,你尽可能扣留价值小,但是对公司很重要的文件、材料等,盗窃与侵占都是按照物品价值来衡量是违法还是犯罪的。如果扣留价值较大的物品,一定扣留物品的价值不要明显超出自己的工资(如果物品可分的话)。 你扣留公司物品,要明确告知老板,扣留了什么东西,多少东西,说我暂时没时间归还公司,暂放在我这,待我到公司领取工资时,我一并给公司拿回去。 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认定基础是:是否具有占为己有的目的,所以暂留在我这的说法,可以避免被认定为盗窃或侵占。 还有就是保留上次行为的证据,短信留存、电话录音等,不然,你做的上述事情,公司可能会一口否认,就说你是盗窃。
不合适。建议收集在单位工作的证据,签到表、值班表、员工名册、集体照等可以证明在此工作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另外,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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