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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
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起诉离婚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以内出结果,一般是六个月,对方不上诉的话判决书下达十五日以后生效。 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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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的责任根据您的委托代理合同而定; 2、建议从简易程序的特点入手,法官由偏袒对方的嫌疑,建议上述要求举证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比较,适度放宽了当事人当庭举证的条件,而不是给与更严格的限制。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如果将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一律限定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将会使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庭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时失去举证的机会。在广大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较少,如果将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规定过严,不利于他们行使自己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利于实现实体公正,不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因此,《规定》第二十二条适度放宽了当事人当庭举证的条件,正确地处理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看情况。简易处罚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现场检查中来不及办理立案审批手续,简易程序的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一、审理前的准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二、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三、宣判与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
法院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区别如下:适用范围不同,《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遣的法庭审理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论少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见,简易程序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只适用于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事实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论少等条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般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双方争议较大,而且涉及到医学专业问题,事实不清楚,不适合简易程序审理,但在司法实践中,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时,倾向于滥用简易程序,现在很多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适用于142条规定以外情况的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提起方式要求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的法庭,要求解决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书,原告写起诉书确实困难时可口头起诉。审理人员组成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审理过程要求不同,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对于审理前的准备,法庭调查顺序和法庭辩论顺序等没有普通程序那样严格规定,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如果是双方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纠纷,甚至可以当即审理。审理期限不同,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短,且不可以延长,具体规定如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规定的是有条件单方向转化,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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