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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不缴纳印花税。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
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种合同、产权转让文件、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等应税凭证文件征收的税。土地租赁合同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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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收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那么,景点租赁合同与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呢?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财产租赁合同。对于土地和景点租赁合同,如果不包括以上列举各项的,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在土地和景点租赁合同中包括以上列举的一项或几项时,且能分清各项租赁金额的,只对其中的应税项目计税贴花,如果不能分清各项租赁金额的,则应就租赁全额计税贴花。
不需要。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土地租赁合同、经营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征收范围。 2、出租土地的合同、景点经营权转让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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