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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的房屋可以抵押。房屋抵押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但在房屋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1、已抵押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2、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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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抵押人即抵押权人不得损害承租人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房屋出租后,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在此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抵押行为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
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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