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依据法定上诉条件进行审理。上诉状内容如有缺陷,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上诉状内容如无缺陷,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
只要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的次数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审行政诉讼不服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时,应当根据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数量提出上诉状复印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书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书副本发送给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上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向上诉人发送副本。对方不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书、答辩书,应当在5日内连同所有案卷和证据提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已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7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