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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担负着全国最大比重的旅客和货物运...
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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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如下: 1、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从事铁路管理、运输、维修等工作的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2、客观方面 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铁路职工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这里所称的铁路职工,是指具体从事铁路运营业务与保证列车运营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具体操纵机车的司机;铁路运营设备的其他操纵人员,如扳道员、挂钩员;列车运营活动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人员,如调度员;列车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信号员,等等。如果是铁路部门的非运营第一线职工,则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但他对于发生交通肇事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即他应当预见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属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而属于其他犯罪了。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铁路职工; 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3.犯罪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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