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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债务免责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
企业之间借贷合同,除极少数非法集资外,都是合法有效的。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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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满足: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并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4、外商投资者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出资,否则,其股权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条件以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一般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理由如下:(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199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3)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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