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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无合法的理由的,其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承担补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的计算如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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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基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在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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