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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
1、组织传销活动并不属于非法集资,而是属于单独成立的一个罪名,为我国《刑法》当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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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销售其实是一种运用资金重组再分配的融资行为。这种融资行为不同于股票、债券、彩票等在法律还没有界定,对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多人会怀疑,会不会构成非法集资。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连锁销售并没有损害局外人的利益,也未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该行为不够成集资诈骗罪.当然也不违法。
看具体情况。如果您的集资是通过正式渠道筹集的,那么符合法律法规并不是非法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向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偿还本金、利息或者回报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2)》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财务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超过2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超过100万元;(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超过30家,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超过150家;(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4)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其他严重扰乱财务秩序的情况。
1、组织传销活动并不属于非法集资,而是属于单独成立的一个罪名,为我国《刑法》当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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