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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后,出纳不能未经法定的程序就拿自己的工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清偿职工的工资等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等是排...
公司破产出纳可以支付自己的工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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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时,企业或多或少还是有一部分资产的,你们可以去法院申报债权,通过一定的比例能得到部分赔偿,但是很难全部拿回.一般企业破产清理程序是:首先被破产人所有资产交由法院拍卖,所得款项按发下顺序分配:1,员工工资,社会保险;2,税款;3,债权人.你既是企业员工又是债权人,你的工资部分会先偿还,但集资的钱有可能或者是一部分会打水漂.
如果您持相关证据的话,按理来说是可以追回的。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破产分配 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工资处于应当清偿的第一顺位。因此即使公司破产,员工的工资也应当依法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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