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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事件处理部门开具伤残鉴定的委托书,如果在法院打官司的话由法院开具伤残鉴定委托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
不需要开委托书。 工伤伤残鉴定步骤/方法: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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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委托书范文委托人:住所地:xxxx大街xxx号被委托人市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委托事项对xxx的左手手指损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事实与理由xxxx年xx月xx日下午,xxx在由xxx承建的xxx工程的工地上干活时,被混凝土车砸伤左手。当日,xxx被送往邯郸市第五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1、左手食指不完全离断;2、左手中指关节囊裂伤;3、左手小指中节粉碎性骨折。现已治疗终结出院,但其左手的食指、中指及小指的有关功能受限,活动不灵活,给日常生活带来严重不便。为此,特请求贵鉴定中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对xxx的伤情进行伤残鉴定。委托人:XX2010年7月27日
是的,有事件处置部门开具伤残判定的委托书,如果在法院打官司的话由法院开具伤残判定委托书。《司法判定流程通则》第十一条司法判定组织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判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判定的,应当向司法判定组织提供真实、完整、充足的判定手续,并对判定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判定组织应当核对并记录判定手续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判定手续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议。本通则所称判定手续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手续以及其他与判定事项有关的判定资料。第十三条司法判定组织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判定事项的委托,司法判定组织能够与委托人商量决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四条司法判定组织应当对委托判定事项、判定手续等进行审查。对隶属本组织司法判定业务范围,判定用途合法,提供的判定手续能够需要判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判定手续不完整、不充足,不能需要判定需要的,司法判定组织能够要求委托人增加;经增加后能够需要判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原则上涉及伤害案件的鉴定委托书,应该由公安机关开具。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进行比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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