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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是房屋养老金。如何计算房屋维修基金和何时支付维修基金是准业主更关心的问题。在销售商品...
每个地区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都不同,下面为例: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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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一般高层、小高层不低于售房款的3%,多层不低于售房款的2%。因此大修基金要收房款的3%,有法律依据.此外关于交房条件,一般必备条件是:一、该商品房已经取得国土、建设、规划、消防等的准予建设的证明材料;二、商品房全部完工,并通过质检、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明;三、该房产未被开发商抵押,产权明晰;(购买者最好复印备用);四、出具房屋使用说明书;五、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验收合格如果你认为不符合条件,可以拒收
1、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维修基金的收取范围在房价的5%至8%之间,由销售单位收取。收取的房屋维修基金不得加入房屋销售收入,属于所有业主。当房屋维修基金闲置时,只能用于无风险财务管理或购买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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