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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无论是签订还是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资格需要合法有效,如果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原则上就没...
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无论是签订还是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资格需要合法有效,如果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原则上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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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无论是签订还是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资格需要合法有效,如果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原则上就没有权利解除合同,不再承担民事责任,其之前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应给由总公司对外根据情况解除。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 根本违约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更多的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也有权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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