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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拒绝承兑的。被背书人写的错误可以由原记录人变更,或者由原记录人发行证明书,证明书是自己写的错误。这里的原记者是指在错误的背书人下盖章的...
1、背书不连续 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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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案例中,A公司从C公司处合法取得汇票,但是在办理银行托收手续时,因为在汇票与粘单的粘贴处盖章时存在错误致使付款行拒绝付款。事后,虽然A公司出具说明,付款行依然拒绝付款。最后A公司起诉付款行,法院最终判决付款行支付票款。
被背书人写错该怎么办?承兑汇票建议: 1、划线更正 划线更正该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请其前手背书人用红颜色笔划线更正被背书人名称,并在更正后的被背书人名称上重新签章(财务章加名章)。如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将其签章栏的被背书人“XX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划线,另改为“XX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其上面签章。 2、出证明 除划线更正外,还要请被你写错名称的被背书人的前手背书人更正或出证明,票预安专业查询银行承兑挂失监控预警,以便维护自己的正当票据权利。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是有价凭证、设权凭证、要式凭证、文义凭证、无因凭证,所以持票人背书转让或者贴现、托收时,避免操作错误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企业正常资金运作。
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几种方式有: 1、背书转让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2、背书转让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3、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第三十六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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