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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2、持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提取材料...
广东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员工或配偶名义的办公大楼、商业大楼、店铺等商业用房,不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如果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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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积金可以提取。无房屋支付租金、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密封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止支付24个月以上、账户密封、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购买、建设、改造、改造或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本息、出境定居,以上可提取。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1、申请人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可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索取《东营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并按 3、照规定填写,并在单位处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4、申请人带起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住准予提 5、取的,通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书面告知。 6、申请人收到准予提取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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