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当事人因行政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宣告了缓刑,案件的性质就不再是行政违纪了,已经转化为刑事案件了。行政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在单位还要给...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缓刑人员是企业职工的,根据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及行政解释、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缓刑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发给生活补助费;一般可不予开除,给予留用察看一至两年的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十三条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种情况下,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对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并没有特别规定,应当理解为无论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是什么性质的犯罪,罪行是轻是重,也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处理。当然,新决定执行的刑罚不能再适用缓刑。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一规定是为了解决实践中对那些“大法不犯、小法不断”的缓刑犯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法律依据,促使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纪守法、有效地接受改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