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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可申请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
可以去土地管理局咨询。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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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如果注册企业时,如果所有制形式定义为:集体所有制,这样的厂房才可以抵押,当然抵押是包括厂房下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不过从你的叙述来看,你下面是农户的宅基地,应该说是不能够抵押的; 其次,农民的住房是不可以抵押的,因为一旦你不能归还款项,导致的是抵押权的实现,必然导致“小产权”房屋的出现,所以有关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厂房是不可以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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