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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无论实际是否子女修建的房子,法律只认可房产证上的名字。子女要想取得父母名下的部分房产产权,在父母同意后,可以通过在房产证...
“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据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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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结婚后,增加一个人的名字会很省钱。 2.如果加上名字,就有你的份了。婚前买的就是他的婚前财产,这点没错!但是办理夫妻增加名字,必须夫妻同时到场,如果增加名字,就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各半,如果更严格点,还会在房产证的上有出资比例。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因下列情形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人和其配偶:①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的;②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双方,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③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登记要件①天津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④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⑤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税费标准①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非住房,不收费。②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③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析产登记。
1,如果购房时是你购买,只是在办房产证是想把你女儿加为共有人,是违反法律贵的的,事实上也是行不通的,理由很简单,你这样做等于私自过户,有逃避应缴过户税费的嫌疑,因此是无效的; 2,除非在你拿到房产证后,再将你所有的房产过户成你与女儿共有,这样的话,你需要缴纳过户税费,只有这样才可以实现你与女儿共有的目的; 3,如果你女儿未婚,共有部分属于她的婚前财产;如果已婚,则她拥有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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