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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
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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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现实中很大可能会出现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情况,而此时具体不守信用的情形不同,也就导致实际的处理是不一样的。但一般不受信用的话都是构成了违约的,作为购房者此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自己的损失作出赔偿。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是70年,这是针对住宅用地而言,而对于商业等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都是四十年,当土地使用权到底以后,需要重新签订使用合同,并续费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要看土地使用性质,如果是住宅用地的,最长不超过70年。而商业用地,则通常在40年左右。针对很多人关心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文件,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后,国家不会强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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