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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社会保障缴纳:1、农村户口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的,可以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的个人支付部分和利息,同时清理支付记录,以后...
不能退,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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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支付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退还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单位的,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养老金。没有单位的,没有这两种补偿。退休后死亡的,可以退还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收到的),也可以向社会保障申请丧葬费和养老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四条相关规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组成,个人帐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即使个人辞职,养老保险费也不能退还。具体条款如下: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到达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纳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单位的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就没有这两个补偿了。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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