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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在通常的情况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一部分,租给第三者使用而从中收取超过原租金或等额租金...
如果出租方在六个月内表示不同意,就无效。如果出租方表示同意,或者知道之后六个月不表示不同意,就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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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章建筑的转租。 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转租合同无效,此时转租合同由于基础法律关系的丧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据。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的转租合同。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建筑物的使用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相关,一般是70年,超过部分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收回或者继续缴纳使用费,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交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会因此而无效。
租赁合同无效,转租合同可能有效。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的行为,依法订立的转租合同有效,不完全属于租赁合同的从属。
租赁合同无效的,双方应当返还之前所得的财物。比如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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