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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期满10年的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退休:㈠男60岁,女55岁,工作10年;㈡完全...
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 1、编制的变化,即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2、工资定期上涨,计划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进行定期上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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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Instittional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以及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城市建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所等。以下是为您整理的2013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相关政策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二)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的规定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这次套改增资,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暂时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六)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 (七)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
因为按照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计算出来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照老办法计算的金额,实行过渡性保护,保护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厚待遇。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分为行政机构或者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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