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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所说的开发商应当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
房子五证齐全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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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详细查看下面: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 程序: (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 (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 (3)报局业务会批准 (4)领取选址意见书 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 4.国有土地使用证(6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 (2)土地评估 (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 (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商品房预销售中的五证具体指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1、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四至”范围等。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开始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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