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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以在开庭阶段申请;2、只有判决出来并且生效了,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申请财产保全一般不要求什么特别的条...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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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说离婚的时候,也必须要把财产一并分割清楚,可以只离婚,不分财产。但婚姻是情感和财产的结合体,如果感情不在了,那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财产,也应当一并处理清楚,避免离婚以后还要引发不必要的财产争议,再次伤害一次情感,甚至是影响各自新的家庭生活。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建议把所有财产都明确在离婚协议书中列出来,在双方都清楚无误的知道真实财产总额的情况下,再约定具体的分割方案,这时候再说“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就不会有争议。如果没有列明全部财产,只是笼统地说“双方财产已经分割清楚”,或者简单的说:”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旦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大额财产,那再想起诉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因为有这样兜底条款的存在,维权就变更非常困难了。
1、可以申请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3、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4、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5、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6、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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