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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
离婚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一般都是防止对方转移共同财产而申请的,因此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转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就会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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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保全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按照胜败比例由败诉方负担。诉讼请求需要写上的。介绍: 一、诉讼费和保全费,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根据双方的胜败比例确定,不一定就是由被告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 首先,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其次,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 (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办法第十条第 (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离婚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一般都是防止对方转移共同财产而申请的,因此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转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就会启动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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