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三章仲裁庭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第十三条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庭由4名欧洲籍仲裁员和长期居住欧洲的门萨构成。其中,德国籍沃尔夫鲁姆法-官为菲律宾方指定,其余4人均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代为指定,包括门萨和法国籍的科特、荷兰籍的松斯、波兰籍的帕夫拉克。其中帕夫拉克是柳井未与中方协商代为指定的中方仲裁员代-表。南海仲裁案由始至终就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其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图谋。某些域外国-家妄图借仲裁案否定中-国的南海主-权权益,甚至拉帮结派,要在国际社-会孤立、抹黑中-国,牵制中-国的和平发展。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领土问题和海域划界问题。仲裁庭不顾中方表达的严正立场,任意扩大管辖权,完全无视南海的历-史和现实,曲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其越权、扩权作出的非法裁决自然非法无效,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仲裁结果的违法性。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一名仲裁员仲裁。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1、行政部门代表: 可分为干部主管部门代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军队和录用部门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代表。 2、员工代表: 一般发生在员工代表大会和员工大会上。 3、使用者代表: 使用者代表不得超过仲裁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仲裁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几人。仲裁委员会主任由行政部门代表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