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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遇到的这件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食物中毒发生在什么时候呢?食物中毒后送往医院前有没有人对食物进行采样呢?院方有没有出具相关的诊断结果呢?建议您理清这些证据后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食药监局进行投诉并且委托律师介入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了食物中毒,首先及时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保留相关检验资料。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 (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伤残津贴(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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