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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也不能规避加班费。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按照计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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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上是标准工时制,超过标准工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要按上述规定发放加班费。 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则按150%支付加班费。
一、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如何计算加班工资的问题,你的理解是对的,即提高计件单价。具体举例:一个工件的单价为一元,那么在一个工作日内超过8小时加班时间的单价为一元五角,在双休日加班时间的单价为二元,在国定假日加班时间的单价就应该是三元了。从中可以看出,其提高的比例同计时工资岗位加班工资的计算比例是相同的。 二、关于对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的问题,《劳动法》第41条有明确规定,即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超过以上时间,说明已经出现超时加班的现象,是侵犯职工休息权的行为。至于单位没有强制要求,职工自愿长时间加班,不仅是对自己身体健康不负责任,而且这个问题只有自己来回答了。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并且,该加班时间不可以用调休处理,只能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代替。 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后期安排劳动者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正常工作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不管有没有调休,用人单位都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而且加班费还得照标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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