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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审的判决是对的。 2、李立死后,他的妻子与父母都是合法的继承人,2004年1月18日,通过遗产处分协议,李立的妻子取得了股份的继承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必须经过解散、清算、注销登记等法定程序。注销后,公司即告终结。公司在注销后仍然会有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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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现行法规没有相应的规定。你可以: 1、清算组依法负有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清算的法定义务。你说的情况下,清算组成员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清算组是由股东组成的,由股东分担责任。 2、以股东的名义起诉对方。注销后的公司丧失了民事主体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义行使各种权利的资格和能力。如果公司注销后还有遗留的债权,因原公司已经不存在,也无法以公司的名义行使追索权。 欢迎评价。
公司的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风险提示:撤销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1、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3、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总公司追偿债权,因此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登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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