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
没有。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使用者制定、修正或决定劳动报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你们可以向单位要求购买保险,单位要是不购买的,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二、单位能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具体说来,无故克扣工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应有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确有克扣工资的权利。比如,法律终究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另外,如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综上,是关于“用人单位是否有处罚权”以及“单位能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的有关工资的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虽然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是合理的,但可惜,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却以其他一些莫须有的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令劳动者利益无故受损。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到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支付全额工资,并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获取相应赔偿。如果具体的步骤您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么建议您可以权益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用人单位对员工有经济处罚权,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A、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B、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C、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D、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E、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F、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G、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2)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必须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3)用人单位用以处罚职工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否则不能用来处罚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4)什么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有具体界定。(5)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的经济处罚的扣款行为,必须合法。即,用人单位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每月扣款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6)每月扣款后,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13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