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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10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2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21号...
一、人民法院检查、没收、冻结财产后,必须拍卖、出售的财产,必须在30天内开始确定财产处理的参考价格程序。二,采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参考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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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 (一)企业或社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专业资质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执业资格和主要业绩; (四)年检文书; (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以个人名义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专业资格证书; (三)主要业绩证明; (四)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等。已列入名册的鉴定人应当接受有关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的年度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业务工作报告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三)仪器设备更新情况; (四)其他变更情况和要求提交的材料。年度审核有变更事项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备案。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在列入名册的、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人中,选择受委托人鉴定。列入名册的鉴定人有不履行义务,违反司法鉴定有关规定的,由有关人民法院视情节取消入册资格,并在《人民法院报》公告。以上是有关
(二)建立司法鉴定信息公开制度 从人民法院的工作与职权范围来看,公开司法鉴定的信息笔者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拓宽当事人接收相关信息的渠道。当事人有可能从相关的报纸、电视新闻、互联网络中了解到相关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对这些信息稍加留意便能熟悉部分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水平和鉴定人的鉴定能力。法院可通过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公告栏;订阅相关鉴定方面的报刊杂志让当事人取阅;在法院公开网站上公布入册的司法鉴定机构详情等方式拓宽当事人获取鉴定机构信息的途径。第二,完善当事人参与司法鉴定的程序。公开当事人参与司法鉴定程序,必须要占有真实、充分的司法鉴定信息,该项信息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的信息、鉴定人的职业以及执业信息,鉴定目的、要求、内容、方式、方法及鉴定结果等等,还包括鉴定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等。人民法院应重视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就相关鉴定的重要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鉴定申请人,使其在申请人在鉴定的各个阶段把握自身权利。第三,审、管部门合理分工。司法鉴定案件的承办法官有义务将以上信息告知当事人,并结合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进行讲解。但考虑到实际中,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客观困难,各庭室的办案压力大,法官无奈地追求办案效率,就案办案和对当事人指导交流的时间此消彼长。该情况下,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作用凸显,管理部门可印发审计在本院的鉴定机构公开信息册,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信息予以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都有哪些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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