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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应否负责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其负债的缘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夫妻一方不承认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举证证明债务是为家庭生活所欠的,如找证人证明、债务用于子女教育支出、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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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这个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还是用于借款一方私自使用了,若是前者,那就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既然是共同债务,那夫妻俩都有还款义务;若是后者那就是借款一方的债务,另一方没有还款义务。
不需要,一方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如有证据证明你不知情并且该笔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你不需要偿还。贷款利息超过36%的部分认定为不当得利,法律不予支持。 仁则律师楼是哈尔滨市道外区一家五星级律师事务所,内设有六个专案组,能解决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91号,欢迎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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