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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应否负责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其负债的缘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夫妻一方单独欠下的债务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所以离婚后另一方要一起承担。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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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细则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细则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细则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细则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纪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细则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纪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过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一起 细则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细则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纪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任何一方的债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夫妻一方贷款未还,银行起诉,另一方也要负法律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债务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1.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该债务由另一方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应当共同偿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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