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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三次拍卖都没人买的处理办法是进入六十天变卖期。第一次拍卖流拍的第二次可以降价拍卖,第三次可以再降价拍卖,但是每次降幅不能够超过百分之二十...
若拍卖三次都没有拍成功,可以选择继续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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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应当降价,折价应当是协商价格。 每次拍卖如出现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即流拍的情况,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都可以申请以该次拍卖所确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抵债,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而不需要征得债务人一方的同意。 在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的情况下,还应该考虑确定一定的期间,再进行一次变卖。如果上述努力都不成功,又不适合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就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将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退还被执行人。将拍卖财产返还被执行人后,对该财产的拍卖就告一段落。
;____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委托书 ()执字第号 ls__ls__ls___:我院在执行ls__ls____一案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ls__ls____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的规定,特委托你进行拍卖(变卖)。拍卖(变卖)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拍卖款项汇入我院账户(开户行:ls__ls____,账号:ls__ls____)。附:____年____月____日 ls__ls__(院印)注: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二、正文 1.抬头写明受委托单位名称。 2.写明案由。表述为:“我院在执行ls__ls____一案中,”在其中的空白处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3.写明裁定拍卖的情况。表述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ls_____”。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裁定拍卖(变卖)的日期,被拍卖(变卖)财产的名称、位置等基本情况。 4.委托拍卖(变卖)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的规定,特委托你进行拍卖(变卖)。” 5.拍卖(变卖)的后果。表述为:“拍卖(变卖)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拍卖款项汇人我院账户(开户行:ls__ls____,账号:ls__ls____)。”三、尾部 1.附项。有关委托拍卖(变卖)标的的附项为评估报告。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这就是关于离婚房子可以委托法院拍卖吗这个问题的相关事宜 一、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 二、特别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属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委托人承担。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权限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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