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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已经网签,并且已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您朋友签订合同...
1、购房者制定合同申请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申请注销或更名的理由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申请注销。更名申请,开发企业写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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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可以。提醒您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的方法: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者更名的理由; 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可以。程序如下:?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其他所需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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