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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四)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五)最近在本市连续...
珠海定居条件:1。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共同生活在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2、在珠海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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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四)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五)最近在本市连续暂住满五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外地人可以在珠海买房子,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珠海市户籍居民:先要在珠海工作满一年或者以上。 (2)非珠海市户籍居民: 1.近年两连续13个月以上连续的医,保社,保缴纳纪录。 2.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珠海市均没有任何物业。
同时满足以下三大基本条件,可以入户珠海。(一)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二)自申请迁入本市之日前五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三)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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