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怎么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
根据2002年9月1日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采取行政处理措施。第三十六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医疗事故纠纷领域,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是过失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在涉及此类事件时,受害方必须能够明确证实医疗机构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实际损害和可预见的损害风险。此外,还需要证实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联性。 如果受害者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所遭受的损失系由医疗机构的不当行为所致,那么他们应该尽全力寻找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诉讼主张或寻求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中,应当秉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为了有效防范医疗事故,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等措施外,还应该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医疗事故预案。医疗事故预案是一系列应急反应程序,旨在明确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该预案在医疗事故发生前制定并启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