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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是什么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
不需要,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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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格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况外,合同总价格一般不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如果分包合同承包合同不一致怎么办?首先,我们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含义。将施工合同中的一些项目分包出去。为了保证这种行为的履行,签订的合同称为分包合同,分包商根据分包合同对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合同是以施工合同的形式向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发包工作的行为。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对发包人负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分包合同必须服从施工合同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与总承包合同一致;不一致的,以总承包合同为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一般总包单位都会向分包单位收取分包管理费以此来冲抵总包配合费,也就是说总包配合费一般都是通过分包单位来收取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了分包管理费后,还向甲方要求支付总包配合费,这就要看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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