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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农民就可以卖,你是消费者就可以买。所以广义的讲:私人可以买与卖,但是没有执照就不可以贸易。收购粮食要去粮食主管部门办理收购证明,然后去工...
不需要环保手续。先到县级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须具备一定收购资金筹措能力、有一定规模的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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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2、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XX和中国XX的粮食。(2)救灾救济粮:XX(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移民口粮:XX(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3、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4、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5、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
只要粮食收购者具有收购、仓储和销售能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但是如果私人收购粮食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至5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取消私人粮食收购资格。
需要补偿。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因为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因此,政府征用私家车并造成毁损的,需要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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