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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会向检察申请批准逮捕的。当事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决定予...
《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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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起诉,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而公安机关仅仅只有执行权。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的,此时检察院需要作出审查,若不符合逮捕条件,往往就不会批准同意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
检察院是不会自己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一般在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即便发现相关证据仍然不充足,也会将犯罪嫌疑人的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其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之后,检察院经过审核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达到起诉条件的,会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在案卷交至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核相关材料是否达到起诉条件时,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那么如果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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