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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出借、出租或者改变其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退还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租赁的廉租住房;(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廉租房不能出租。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严格规定廉租房的来源、申请人、申请条件和使用要求。主要要目的是使廉租房发挥其真正的价值,解决经济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因此,不能用于出租牟利。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分配租赁的方式,为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助金为主,以实物租金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行的《公共租赁住宅和廉租住宅并行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开始,各地公共租赁住宅和廉租住宅并行,并行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宅。1、廉租房当然有产权,但产权所有者一般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名义。承租人只有租赁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2、廉租房是不能买卖的,它的物权属于政府所有。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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