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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程序是怎样的,具体如下: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强制拆迁条件: 1、管理部门作出裁决...
拆迁工作的五项制度是指:一、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拆迁补偿方案;基地最低补偿价格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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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的概念和条件1、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被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逾期不履行城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条件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依照城市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具有应当履行的某种法定义务,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履行其义务的;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只能是由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内容、方式必须依法进行。二、司法强制拆迁的程序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综上所述,这两种拆迁方式的程序都是不同的。但无论选择哪种形式的强制拆迁手段,都需要自觉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拆迁,确保合理有据,能避免违法拆迁或者是拆迁错误所带来的损失。
强制拆迁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因为土地性质不同,两个过程也不同。以国有土地为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与被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由被征收部门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不复议、不起诉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起诉,则无法进行强制拆除。也就是说,强制拆除前的前置程序必须完整,必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征收部门和行政机关没有权限。因此,我们需要告诉你的是,如何判断一个强制拆迁行为是否合法,首先取决于程序是否正确,其次取决于拆迁机关利。
如果该强制拆迁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且主体不适格,属于非法的强制拆迁。遭遇非法强制拆迁的,应该采取拍照、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然后对于非法强制拆迁的行政主体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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