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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
因为补办身份证必须要用户口簿,因此可以先以遗失为由向公安部门要求补办户口簿,一般来说需要户口内的全部成年人签名,并由居委会出具证明,如果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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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前妻的婚姻关系由法院判决解除,你与前妻之间的配偶权既已丧失,作为配偶权内容之一——要求对方与已共同生活的权利也随之消失。假如法院明确判决你前妻离婚后应居住在别处,其户口有落脚点的,她没有理由把户口继续留在你处。现在的问题是,对方不肯把户口迁走。对此不妨参照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移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你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署申请强制迁移你前妻的户口。
1、前“夫”的户口只要已经与当事人的对象办理过户口本同址分户手续,就是不影响当事人的现配偶户口迁入的;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 3、当事人的对象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4、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同址分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前妻户口不影响现在的妻子办理户口迁移。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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