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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间的借款及保证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被告作为该笔借款的实际用款人,应按约返还借款本息;被告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
常见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有两种,一种是出现在劳动合同中或企业规章制度中,另一种是出现在企业与私人承包队签订的合同中。对于第一种情况,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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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换欠条的,新担保人不知情的可以免责,借条换欠条一般是指新贷偿还旧贷,担保人只对第一次的借条担责,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新贷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常见的“概不负责”条款有两种,一种是出现在劳动合同中或企业规章制度中,另一种是出现在企业与私人承包队签订的合同中。对于第一种情况,因为这一条款违反《》等劳动法规的规定,被认为无效,企业仍需承担责任。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私人承包队并不具有相应的资格,且从保护作为弱势者的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实践中往往会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或者,发包企业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原、被告间的借款及保证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被告作为该笔借款的实际用款人,应按约返还借款本息;被告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告知债务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过的同意。原告只同意该笔借款由担保人偿还,但并不同意免除借款人的责任。《》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与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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