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结婚后娘家拆迁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结婚后娘家拆迁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母与子女间的继承权是基于他们之间的血亲关系,这种血亲关系是天生即拥有的,不能人为地被解除。所以,即使父母子女间由于家庭内的种种矛盾产生了纠纷,出现所谓父母与子女脱离关系的声明,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不予以承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依然互相享有继承权,除非一方有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发生。但这时继承权的丧失也不是因为脱离关系的声明,而是因为继承人有了法律规定的导致继承权丧失的行为。
1.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对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被继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应当不分遗产;如果没有影响被继承人的生活,应当少分遗产。 2.《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只要是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则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互有继承权; 2、如果是继父母和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相互之间就没有继承权。如果有扶养关系,相互之间就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